本報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編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咨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引起舉報、投訴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以及存在問題和整改措施。本報告可在中洲鄉(xiāng)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查看。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中洲鄉(xiāng)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lián)系,聯(lián)系電話:7881001。
一、概 述
在各級政府的正確領導及縣政府政務公開中心的直接指導下,中洲鄉(xiāng)人民政府堅持以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思想及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建立責任型、法治型、公開型政府為目標,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部署。結合本地實際,不斷縱深發(fā)展,201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新進展。
(一)把握重點,鞏固成果
根據(jù)《條例》及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文件要求,全面梳理各類信息,規(guī)范化、系統(tǒng)化政府信息公開內(nèi)容并及時公開發(fā)布。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機制,深化電子政務建設,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務公開重點,規(guī)范政務公開內(nèi)容,提高政務公開水平,進一步鞏固2017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成果。
(二)強化學習,提高認識
強化《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相關文件學習,認真領會實質(zhì),嚴格把握要求,增強鄉(xiāng)廣大干部職工積極推進政務公開的歷史使命感和政治責任感。
(三)拓寬渠道,加強宣傳
利用信息化手段豐富信息公開形式,拓寬信息公開渠道,以政務信息網(wǎng)絡平臺和政府政務公開宣傳欄為載體,現(xiàn)代方法與傳統(tǒng)方法相結合,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氛圍,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全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34條。其中:“機構信息”1條;“政策文件”信息2條;“規(guī)劃計劃”1條;“人事信息”1條;“應急管理”信息1條,“工作動態(tài)”信息28條。
三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全年累計受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0件。其中通過公開受理窗口當面提交申請0件;通過傳真提交申請0件;通過電子郵件提交申請0件;通過“中洲鄉(xiāng)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提交網(wǎng)上申請0件;通過信函提交申請0件;通過其他形式提交申請0件。
四、咨詢情況
截止發(fā)稿日,全年累計接受群眾咨詢500多次。其中咨詢電話接聽40次;當面咨詢接待400多次;12345熱線咨詢65次。
五、舉報、投訴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處理情況
全年累計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引起舉報0起;投訴0起;行政復議0起;行政訴訟0起。
六、存在問題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問題
1、鄉(xiāng)政府日常事務繁雜,人員緊缺,工作人員身兼多職,工作中難免分身乏術、顧此失彼。
2、鄉(xiāng)基礎設施較落后,互聯(lián)網(wǎng)未覆蓋全鄉(xiāng),農(nóng)村群眾缺乏計算機網(wǎng)絡知識等客觀因素致使鄉(xiāng)政府政務信息門戶網(wǎng)站利用率不高。
3、政務公開宣傳范圍局限,收效甚淺。適合村、組農(nóng)村群眾查閱政府信息的形式較少。
4、部分信息公布不夠及時、更新較慢。信息數(shù)量、質(zhì)量亟待提升。
(二)整改措施
針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問題,中洲鄉(xiāng)人民政府將根據(jù)縣政府的統(tǒng)一安排部署,認真查找并糾正問題,努力克服和解決困難,有序有效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開展。
1、加強政府信息公開信息員隊伍建設,提升信息員綜合素質(zhì),提高工作效率。
2、廣泛宣傳,營造氛圍。擴展宣傳范圍,深化政府信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典型經(jīng)驗、先進做法宣傳報道,引導群眾主動關心政府信息公開,依法有序參與政府信息公開。
3、加大學習培訓力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順利推進。抓好領導干部學習培訓,提高領導干部駕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能力;廣泛開展工作人員政府信息公開基本規(guī)范培訓,全面提高相關工作人員信息公開工作水平;充分調(diào)動干部職工參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加大政府信息采集和發(fā)布力度,提高信息質(zhì)量,豐富公開內(nèi)容。廣泛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重點公開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焦點問題。
5、創(chuàng)新工作方式,拓寬公開渠道。努力探索信息公開的新路子,因地制宜選取形式多樣的信息公開方式,暢通公開渠道,方便群眾獲取政府信息。
6、強化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能,加強信息公開工作督促檢查,保證及時更新、上傳全面、準確、優(yōu)質(zhì)的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2018年度)
統(tǒng)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tǒng)計數(shù)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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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71 |
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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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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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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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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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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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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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府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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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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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應解讀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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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shù)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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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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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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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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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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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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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shù)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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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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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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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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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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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面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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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傳真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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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網(wǎng)絡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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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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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辦結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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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時辦結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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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辦結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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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答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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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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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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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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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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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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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業(yè)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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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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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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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條列》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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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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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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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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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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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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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復議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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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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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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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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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訴訟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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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shù)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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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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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舉報投訴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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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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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jīng)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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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shù)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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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shù)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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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shù)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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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人員數(shù)(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wǎng)站工作人員數(shù))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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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兼職人員數(shù)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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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jīng)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 政府網(wǎng)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jīng)費)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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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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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qū)n}會議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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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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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訓人員數(shù)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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