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現(xiàn)向社會公布2018年度柏祥鎮(zhèn)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本報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與附表等五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以網(wǎng)上公開的形式進行公布。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柏祥鎮(zhèn)人民政府辦公室聯(lián)系(地址:岳陽縣柏祥鎮(zhèn)集鎮(zhèn)北路,電話:0730-7550001)。
一、概述
2018年,結(ji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以及上級相關文件要求,我鎮(zhèn)加強組織領導,緊密結(jié)工作實際,嚴格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堅持把政府信息公開作為政府施政的基本準則和自身建設的重要抓手,進一步加大政務公開工作推進力度,積極回應社會關切和公眾期盼,有效保障了人民群眾的知情權(quán)、參與權(quán)和監(jiān)督權(quán),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
(一)加強領導,明確職責。進一步明確各部門職責,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指定專人兼職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嚴格規(guī)范發(fā)布流程和時限要求。
(二)完善制度,嚴防泄密。網(wǎng)絡信息上網(wǎng)繼續(xù)按照“誰公開,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相應的審批程序和操作人員、審批人員的責任與權(quán)限,加強對上網(wǎng)信息的保密管理,嚴防涉密信息上網(wǎng)。
(三)積極主動,確保實效。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性、針對性、權(quán)威性和實效性,擴大公眾有序參與。主要應用柏祥鎮(zhèn)政務網(wǎng)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要平臺,充分應用柏祥鎮(zhèn)門戶網(wǎng)作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新型載體,進一步拓寬優(yōu)化政府信息公開渠道,確保政府信息全面有效公開。截止2018年底,柏祥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咨詢、申請以及答復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柏祥鎮(zhèn)在岳陽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wǎng)站、柏祥鎮(zhèn)門戶網(wǎng)、等載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總計30條,工作信息30條,政策文件3條,其他信息11條。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辦理情況
2018年柏祥鎮(zhèn)無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8年柏祥鎮(zhèn)未出現(xiàn)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情況,沒有因此產(chǎn)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問題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
2018年,我鎮(zhèn)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xiàn)在: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不夠;二是政府信息公開的內(nèi)容還不夠深化和規(guī)范,各部門信息更新還不夠及時;三是政府信息公開的載體還不夠豐富,影響范圍還不夠廣;四是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不夠具體完善;五是信息公開工作長期由專人兼職,工作缺乏積極主動的動力。
(二)具體的解決辦法及改進措施
一是進一步規(guī)范公開程序,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的審核、管理,確保政府信息發(fā)布的準確性、系統(tǒng)性、規(guī)范性、時效性;二是要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積極主動做好信息公開工作;三是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在不斷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nèi)容的同時,進一步拓展公開形式,創(chuàng)新公開形式,暢通依申請公開渠道,確保深入、持續(xù)、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附件: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2018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岳陽縣柏祥鎮(zhèn)人民政府
統(tǒng)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tǒng)計數(shù)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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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30 |
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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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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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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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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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30 |
3、政府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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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府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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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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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應解讀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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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shù)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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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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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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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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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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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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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shù) |
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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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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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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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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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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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面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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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傳真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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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網(wǎng)絡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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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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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辦結(ji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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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時辦結(jié)數(shù) |
件 |
|
2、延期辦結(ji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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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答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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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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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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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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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開答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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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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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業(yè)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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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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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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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條列》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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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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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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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shù)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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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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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復議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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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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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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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訴訟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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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shù)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
六、舉報投訴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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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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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機構(gòu)建設和保障經(jīng)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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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gòu)數(shù) |
個 |
|
(二)設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shù) |
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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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4 |
1、專職人員數(shù)(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wǎng)站工作人員數(shù)) |
人 |
2 |
2、兼職人員數(shù)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jīng)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 政府網(wǎng)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jīng)費) |
萬元 |
0.5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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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qū)n}會議數(shù) |
次 |
12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shù) |
次 |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shù) |
人次 |
3 |
單位負責人:周代建 審核人:劉盟 填報人:李亞洲
聯(lián)系電話:7550001 填報日期: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