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縣供銷社部門決算說明
目錄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二、機構設置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公開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情況決算情況說明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財政撥款決算情況說明
十、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稱解釋
第一部分 單位概況
一、部門職責
岳陽縣供銷合作聯社主要指導全縣供銷社改革發(fā)展和業(yè)務活動;對全縣重要農業(yè)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煙花爆竹經營進行組織、協(xié)調、管理;對社有資產進行監(jiān)督管理。
二、機構設置
本社內設辦公室、財計股、人事股、業(yè)務股、儲保股、監(jiān)事會辦公室6個股室,1個新農村網絡信息中心?h社機關共有干部職工69人,其中在職干部職工25人,退休干部職工44人。
本單位沒有所屬二級機構,因此2022年度部門預算僅為本級預算。
第二部分 部門決算公開表(見附表)
第三部分 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收入總計961.4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404.15萬元,增加72.52%,主要是因為增加柏祥基層社土地收儲款和上年供銷改革經費等;2022年度支出土地總計961.45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404.15萬元,增加72.52%,主要是因為增加了柏祥基層社土地收儲款支付和項目支出。
二、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收入961.45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45.60萬元,占67.15%。其他收入315.85萬元,占32.85%。
三、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度,我社支出總計961.4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94.69萬元,占51.45%。項目支出466.76萬元,占48.55%。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收入合計645.6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40.69萬元,增加59.44%;主要是因為增加柏祥土地儲備資金和項目資金收入。支出總計645.6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202.01萬元,增加45.54%,主要是因為增加柏祥土地儲備資金和項目資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ㄒ唬┴斦䲟芸钪С鰶Q算總體情況
2022年我社財政撥款支出合計645.6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67.15%,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202.01萬元,減少30.34%;增加45.54%,主要是因為增加柏祥土地儲備資金和項目資金支出。
(二)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結構情況
2022年我社財政撥款支出合計645.60萬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其中商業(yè)服務業(yè)等支出507.85萬元,占78.66%;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31.14萬元,占4.83%;衛(wèi)生健康支出15.18萬元,占2.35%;農林水支出20萬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21.42萬元,占3.32%;城鄉(xiāng)社區(qū)支出49.6萬元,占7.68%;一般公共支出0.41萬元,占0.06%。
。ㄈ┴斦䲟芸钪С鰶Q算具體情況
202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年初預算數為431.36萬元,支出決算數為645.60萬,完成年初預算的149.66%,與年初預算安排的差額主要是項目支出。其中:
商業(yè)服務業(yè)等支出(類)商業(yè)流通事務(款)其他商業(yè)流通事務支出(項)
年初預算數為364.40元,支出決算數為507.85萬,完成年初預算的139.37%,與年初預算安排的差額主要是小區(qū)改造項目支出和土地儲備資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22年我社財政撥款基本支出合計453.07萬元,其中人員經費支出387.37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5.50%,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資金、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獎勵、退休費等;公用經費65.70萬元,占基本支出的14.50%,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咨詢費、郵電費、會議費、公務接待、稅金及附加費、培訓費、差旅費、維修(護)費、勞務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其他商品與服務支出。
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總體情況說明
2022年度“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預算為8萬元,支出決算為1.28萬元,完成預算的16%,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決算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與上年相同。
公務接待費支出預算為8萬,支出決算為1.28萬元,完成預算的16%,決算數小于預算數的主要原因是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厲行節(jié)約要求,開設單位食堂,嚴格管理;與上年相比增加0.63萬元,增加96.9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與消費扶貧業(yè)務相關的接待費用支出。
公車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支出預算為0萬元,支出預算為0萬元,完成預算的100%,決算數等于預算數,與上年相同。
。ǘ叭苯涃M財政撥款支出決算具體情況說明
“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1.28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支出1.28萬元,占比100%,全年接待批次33次、接待人次320人,主要用于單位與各基層社、惠農公司之間的工作聯系、供銷改革和消費扶貧工作用餐。公務用車購置費及運行維護費為0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車保有數為0輛;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支出決算情況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49.6萬元,支出49.6萬元,系柏祥基層社土地儲備金。
九、關于2022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1)各項工作實際完成情況,我社承擔全縣日用工業(yè)品、農業(yè)生產資料、農副產品的購進供應任務和資產管理工作,全年實現購進2.76億元,銷售2.85億元,確保了社有資產的保值安全。履職效益較好,①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我社年初將全年各項經濟指標分解到各所屬企業(yè)和基層社。經過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全年實現商品銷售2.76億元,商品購進2.85億元,保證了全縣日用工業(yè)品、農業(yè)生產資料和農副產品的購進和供應,滿足了全縣生產、生活的基本需求,確保了社會穩(wěn)定,達到了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同步提高。②行政效能,我社高度重視行政效能建設工作,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制定方案,明確工作職責。推進政務公開透明度,方便人民群眾;明確相關股室的職責,端正工作態(tài)度,轉變機關作風。認真履行好各自職責,來人、來電要熱情;進一步精簡、規(guī)范審批程序;加強經費及資產管理;充分利用網絡提高辦公效率,降低行政運行成本。(2)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滿意度,2022年我社在縣委縣政府正確領導下,通過一年的努力工作,全社上下全體干部職工切實轉變工作作風,辦事更極積極,態(tài)度更熱情,使廣大群眾和服務對象更滿意,滿意率達到92%以上。
十、其他重要事項
。ㄒ唬C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本部門2022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04.18萬元,占基本支出的21.06%,比上年增加25.99萬元,增加33.2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機關事務相關開支。
(二)政府采購支出情況
本部門2022 年度政府采購支出總額7.29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2.17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4.18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0.0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yè)合同金額4.18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57.34%,其中:授予小微企業(yè)合同金額3.11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42.66%。
。ㄈ﹪匈Y產占用情況及新增資產配置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機要通信用車0輛、應急保障用車0輛、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0輛、特種專業(yè)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四)一般性支出情況
本部門2022年一般性支出決算共計104.18萬元,其中:辦公費7.76萬元、主要用于機關辦公物品及報刊雜志支出;水費0.12萬元、用于機關辦公水費; 電費2.9萬元、用于機關辦公電費;郵電費4.5萬元、用于辦公電話及網絡費用;維修(護)費11.63萬元、用于機關辦公及院落維修費用;培訓費1.18萬元,用于干部學習培訓及黨建培訓費用;勞務費0.26萬元,用于支付勞務人員工資費用;其他交通費用21.7萬元、用于支付機關干部公車補貼及租車費用;工會經費12萬元,用于劃撥工會經費及行政補助;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7.26萬元,用于機關其他費用開支;印刷費1.61萬元,用于宣傳、印刷費用開支;公務接待1.28萬元;差旅費0.3萬元,用于干部職工因公出差費用開支;委托業(yè)務費10.08,用于法律咨詢等。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
4、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5、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8、“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9、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zhàn)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