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縣司發(fā)〔2018〕9號
關于阮韻輝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各基層所、局機關各股、室、處、所、中心:
經(jīng)局黨組集體研究,決定對阮韻輝等同志職務進行如下調(diào)整:
阮韻輝同志任局辦公室副主任,免去筻口司法所副所長職務;
張平同志任政工人事股副股長,免去公證處副主任職務;
付燕輝同志任計財裝備股副股長;
李勝美同志任榮家灣司法所副所長;
付亞夫同志任毛田司法所副所長;
楊天文同志任公田司法所副所長;
唐毅同志任楊林司法所副所長;
易岳軍同志任步仙司法所副所長;
周望伏同志任新墻司法所副所長;
朱國寧同志任縣收治中心教導員,免去縣收治中心副主任職務;
王全、李紅旭同志任縣收治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