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事指南名稱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
審核范圍:
一、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
(一)建筑總面積大于二萬平方米的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展覽館、博物館的展示廳;
(二)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機場航站樓、客運車站候車室、客運碼頭候船廳;
(三)建筑總面積大于一萬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
(四)建筑總面積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劇院,公共圖書館的閱覽室,營業(yè)性室內健身、休閑場館,醫(yī)院的門診樓,大學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的生產加工車間,寺廟、教堂;
(五)建筑總面積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游樂廳等室內兒童活動場所,養(yǎng)老院、福利院,醫(yī)院、療養(yǎng)院的病房樓,中小學校的教學樓、圖書館、食堂,學校的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yè)的員工集體宿舍;
(六)建筑總面積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廳、錄像廳、放映廳、卡拉OK廳、夜總會、游藝廳、桑拿浴室、網(wǎng)吧、酒吧,具有娛樂功能的餐館、茶館、咖啡廳。
二、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設計審核:
(一)設有第一條所列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
(二)國家機關辦公樓、電力調度樓、電信樓、郵政樓、防災指揮調度樓、廣播電視樓、檔案樓;
(三)本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以外的單體建筑面積大于四萬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過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四)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一類高層住宅建筑;
(五)城市軌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發(fā)電、變配電工程;
(六)生產、儲存、裝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工廠、倉庫和專用車站、碼頭,易燃易爆氣體和液體的充裝站、供應站、調壓站。
審核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等消防法規(guī);
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強制性要求。
申報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申報表;
(二)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三)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明文件;
(四)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五)消防設計文件。
專家評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應當同時提供特殊消防設計的技術方案及說明,或者設計采用的國際標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關消防設計的應用實例、產品說明等技術資料:
(一)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guī)定的;
(二)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
(三)擬采用國際標準或者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審核期限:
自受理之起13個工作日內應當出具書面審核意見。
但是依法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專家評審時間不計算在審核時間內。
管轄分工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權限劃分。
1、省公安消防總隊職責(1)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組織消防性能化設計專家論證:
a、超出現(xiàn)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適用范圍的;
b、按照現(xiàn)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進行防火分隔、防煙排煙、安全疏散、建筑構件耐火等設計時,難以滿足工程項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2)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組織消防設計專家評審:
a、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guī)定的;
b、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
c、擬采用國際標準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2、市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職責(1)對《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所列的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2)對《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二十三條所列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a、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單體建筑(車庫除外);
b、國家、省級重點建設工程;
(3)對屬于備案抽查范圍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的備案抽查:
a、市級重點建設工程;
b、高層公共建筑;
c、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需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建設工程;
d、市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監(jiān)督抽查范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所屬建設工程;
e、除以上a-d項以外,市州本級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500平方米以及其它單體建筑面積大于10000平方米的建設工程。
3、縣市區(q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職責由市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建設工程以外的建設工程,由各縣市區(q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
(二)除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應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外,依法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均應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抽查。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不收費
辦事指南名稱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驗收范圍:
同消防設計審核范圍。
依法應當經(jīng)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的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應當向出具消防設計審核意見的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驗收。
驗收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等消防法規(guī);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評定標準。
申報材料:
(一)建設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
(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五)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監(jiān)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驗收期限:
自受理消防驗收申請之起13個工作日應當組織消防驗收,并出具消防驗收意見。
管轄分工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權限劃分。
1、省公安消防總隊職責(1)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組織消防性能化設計專家論證:
a、超出現(xiàn)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適用范圍的;
b、按照現(xiàn)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進行防火分隔、防煙排煙、安全疏散、建筑構件耐火等設計時,難以滿足工程項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2)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組織消防設計專家評審:
a、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guī)定的;
b、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
c、擬采用國際標準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2、市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職責(1)對《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所列的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2)對《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二十三條所列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a、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單體建筑(車庫除外);
b、國家、省級重點建設工程;
(3)對屬于備案抽查范圍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的備案抽查:
a、市級重點建設工程;
b、高層公共建筑;
c、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需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建設工程;
d、市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監(jiān)督抽查范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所屬建設工程;
e、除以上a-d項以外,市州本級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500平方米以及其它單體建筑面積大于10000平方米的建設工程。
3、縣市區(q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職責由市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建設工程以外的建設工程,由各縣市區(q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
(二)除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應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外,依法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均應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抽查。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不收費
辦事指南名稱 公眾聚集場所使用、營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
檢查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消防監(jiān)督檢查規(guī)定》;
申請材料:
(一)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
(二)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與其他單位共同使用同一建筑物的公眾聚集場所,還應當提交與其他單位之間簽訂的消防安全管理協(xié)議復印件。
(五)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tǒng)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yè)特有工種職業(yè)資格證書復印件;
(六)其他依法應當申報的材料。
對依法實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但沒有進行驗收備案抽查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檢查時限: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起十個工作內,根據(jù)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guī)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管轄分工
內容自行維護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不收費
辦事指南名稱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
備案方式:
網(wǎng)上備案
備案范圍:
除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外,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取得施工許可之起7內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備案。
備案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申報材料: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備案表》。
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起5內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設單位的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等合法身份證明文件;
(二)新建、擴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明文件;
(三)設計單位資質證明文件;
(四)消防設計文件。
管轄分工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權限劃分。
1、省公安消防總隊職責(1)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組織消防性能化設計專家論證:
a、超出現(xiàn)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適用范圍的;
b、按照現(xiàn)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進行防火分隔、防煙排煙、安全疏散、建筑構件耐火等設計時,難以滿足工程項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2)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組織消防設計專家評審:
a、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guī)定的;
b、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
c、擬采用國際標準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2、市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職責(1)對《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所列的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2)對《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二十三條所列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a、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單體建筑(車庫除外);
b、國家、省級重點建設工程;
(3)對屬于備案抽查范圍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的備案抽查:
a、市級重點建設工程;
b、高層公共建筑;
c、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需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建設工程;
d、市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監(jiān)督抽查范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所屬建設工程;
e、除以上a-d項以外,市州本級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500平方米以及其它單體建筑面積大于10000平方米的建設工程。
3、縣市區(q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職責由市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建設工程以外的建設工程,由各縣市區(q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
(二)除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應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外,依法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均應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抽查。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不收費
辦事指南名稱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
備案方式:
網(wǎng)上備案
備案范圍:
除國務院公安部門規(guī)定的大型的人員密集場所和其他特殊建設工程外,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需要進行消防設計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起7內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備案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
申報材料: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表》。
被抽查到的建設單位應當在收到備案憑證之起5內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二)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
(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構件、建筑材料、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四)消防設施、電氣防火技術檢測合格證明文件;
(五)施工、工程監(jiān)理、檢測單位的合法身份證明和資質等級證明文件;
(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管轄分工
(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權限劃分。
1、省公安消防總隊職責(1)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組織消防性能化設計專家論證:
a、超出現(xiàn)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適用范圍的;
b、按照現(xiàn)行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進行防火分隔、防煙排煙、安全疏散、建筑構件耐火等設計時,難以滿足工程項目特殊使用功能的。
(2)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組織消防設計專家評審:
a、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沒有規(guī)定的;
b、消防設計文件擬采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可能影響建設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
c、擬采用國際標準或境外消防技術標準的。
2、市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職責(1)對《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所列的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2)對《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第二十三條所列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和消防驗收:
a、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單體建筑(車庫除外);
b、國家、省級重點建設工程;
(3)對屬于備案抽查范圍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工程進行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的備案抽查:
a、市級重點建設工程;
b、高層公共建筑;
c、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需設置自動消防設施的建設工程;
d、市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監(jiān)督抽查范圍內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所屬建設工程;
e、除以上a-d項以外,市州本級城市規(guī)劃區(qū)內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500平方米以及其它單體建筑面積大于10000平方米的建設工程。
3、縣市區(q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職責由市州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的建設工程以外的建設工程,由各縣市區(qū)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消防設計和竣工驗收備案抽查。
(二)除按照《建設工程消防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應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的建設工程外,依法需要取得施工許可的建設工程,均應進行消防設計、竣工驗收備案抽查。
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