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辦公室2017年
部門決算公開
目 錄
第一部分 岳陽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辦公室單位概況
1、主要職能
2、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第二部分 岳陽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辦公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明細表
1、部門收支決算計劃總表
2、部門決算收入計劃表
3、部門決算支出總表
4、部門收支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決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政府性基金決算支出表
8、“三公”經費決算表
第三部分 岳陽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辦公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預算績效情況
第五部分 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第五部分 名詞解釋
岳陽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辦公室2017年部門決算公開
一、岳陽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辦公室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負責全縣扶貧開發(fā)和精準脫貧等各項工作。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現(xiàn)有人數(shù)13人。設有辦公室、財務室、信息培訓股、產業(yè)培訓股、社會扶貧股等5個股室。原在扶貧辦一并進行財務核算的“易地搬遷指揮部”于2017年下半年脫鉤單列。
二、岳陽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辦公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公開明細表
1、部門收支決算計劃總表:2017年扶貧辦全年收入為16587681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16302081元,其他收入107180元,上年結余178420元?傊С14448755.04元。
2、部門決算收入計劃表:岳陽縣扶貧辦部門決算收入16302081元,全部為財政預算撥款。
3、部門決算支出總表:岳陽縣扶貧辦2017年度部門決算支出合計14448755.04元,其中基本支出2534855.4元,項目支出11913899.64元。
4、部門收支決算總表:部門收入總額16587681元,其中財政撥款16302081元,政府性基金補助107180元,上年結余178420元。全年總支出14448755元。
5、一般公共預算決算支出表。工資及福利支出736867.2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315743.34元,對個人及家庭的補助2060047元,轉移性支出9085000元,其他基本建設支出145583.5元,其他支出105514元,合計14448755.04元。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總公用經費1315802.7元,其中工資及福利支出709687.2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315802.7元,對個人及家庭的補助113958元,轉移性支出200000元,其他基本建設支出97893.5元,其他支出97514元。
7、政府性基金決算支出表(此表無內容)
8、“三公”經費決算表。2017年公務接待費開支總額為127177元,其中:基本支出公務接待費為50794元,項目支出公務接待費為76383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8078元。
三、岳陽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辦公室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1、2017年度岳陽縣扶貧辦收入支出決算總體情況。2017年總收入16587681元,比上年增加99%?傊С14448755.04元,比上年增加77.2%。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是縣本級預算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增加和募捐資金增加,支出增長的主要因素是脫貧攻堅重視情況和募捐資金支出相應增加。
2、2017年度岳陽縣扶貧辦收入決算情況。岳陽縣扶貧辦部門決算收入16302081元,全部為財政預算撥款,其中募捐資金轉入縣財政作為財政預算撥款撥入。
3、2017年度岳陽縣扶貧辦支出決算情況。岳陽縣扶貧辦2017年度部門決算支出合計14448755.04元,其中基本支出2534855.4元,項目支出11913899.64元;局С霰壬夏隃p少70%,項目支出比上年增加4937%。基本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易地搬遷經費單獨設立財務,相關經費單獨核算。項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扶貧項目經費由縣財政局核算,2017年轉入我辦核算。
4、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決算2534855.4元,比上年減少70%。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易地搬遷經費單獨設立財務,相關經費單獨核算。
5、政府采購支出情況。本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6、國有資產占用情況。本單位辦公用房由國資辦調配原岳陽縣計生局辦公樓給我辦使用,所有權歸屬為國資辦。無車輛等大型設備。本單位固定資產主要為辦公電腦和辦公家具,共計345172.5元,其中辦公電子設備125970元,其他辦公設備和辦公家具219202.5元。
7、“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2017年公務接待費開支總額為127177元,比上年減少30.2%。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8078元,比上年減少63.2%。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和公務用車進一步規(guī)范化。
四、預算績效情況
2017年,在省、市扶貧辦的大力支持下,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指導下,我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脫貧攻堅工作要求和相關會議精神,全力攻堅,各項工作得到有序推進。通過多途徑、多方式地開展扶貧幫困,我縣扶貧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果,順利迎接了國家、省、市等層次的檢查和驗收。
(一)脫貧攻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2017年實現(xiàn)29個貧困村退出、6990人脫貧。我縣農村貧困發(fā)生率由3.5%下降至3%。
(二)脫貧攻堅事業(yè)全面發(fā)展。全縣共投入扶貧專項資金2434萬元,整合各涉農部門資金7672萬元,全力推進“十大扶貧工程”,各縣直行業(yè)部門多措并舉、積極配合,相互聯(lián)動,形成合力攻堅的良好格局。產業(yè)扶貧方面:全力推進“百千萬”產業(yè)扶貧工程,共79家農業(yè)合作社結對幫扶3018戶8761名貧困人口增收脫貧,人均年增收近3000元;實施產業(yè)發(fā)展、勞務就業(yè)等獎補政策,近3000名貧困人口通過產業(yè)扶持和勞務就業(yè)自主脫貧。湖南日報、岳陽日報等省市媒體相繼進行了宣傳報道。勞務就業(yè)方面:完成貧困勞動力轉移就業(yè)1300人,勞動力素質提升培訓420人,兩后生培訓90人。醫(yī)療健康方面,對全縣所有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全面啟動了扶貧“特惠!保瑢崿F(xiàn)100%全覆蓋。全面落實健康扶貧“三個一批”行動計劃,對建檔立卡貧困戶醫(yī)療報銷比例提高10%,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降低50%,對特困重度病人實行第二次醫(yī)療補助。我縣人民醫(yī)院等定點醫(yī)療機構已正式開通“先診療后付費”“一站式結算”服務,有效解決了貧困群眾“看病難”的問題。政策兜底方面,將符合條件的貧困家庭整戶納入低保范圍,清查核準農村低保對象2031戶4086人,兜底保障對象1269戶2923人,做到應保盡保;并將原補貼標準提高至260元/月/人(岳縣政辦函〔2017〕37號文件)。教育助學方面,實現(xiàn)建檔立卡貧困學生100%全覆蓋,全年共發(fā)放貧困學生補助12811人次693.19萬元;免學費6802人次791.2萬元,發(fā)放助學金3059人次305.9萬元,完成大學生生源地助學貸款1106人,發(fā)放貸款893.7萬元;79名大一新生已得到“泛海助學計劃”人均5000元助學資助。易地扶貧搬遷和危房改造方面,全縣共完成631戶2124人,超額完成省下達的1900人目標任務。住建部門核實全縣建檔立卡貧困戶存量危房3116戶,年度計劃貧困戶危房改造784戶,已完成805戶,危改資金全部打卡發(fā)放到位。光伏扶貧方面,啟動21個光伏發(fā)電項目,長湖鄉(xiāng)自強村、月田鎮(zhèn)相思山村等17個光伏試點已并網發(fā)電,預計年底村集體經濟收入達4萬元以上,其它正在建設中,預計11月底完工并網。光伏扶貧村超計劃11個。小額信貸方面,完成53個村級金融服務站建設,發(fā)放扶貧小額貸款1631戶,7069萬元。電商扶貧方面,成立電商企業(yè)13家,建成村級“農村淘寶”服務站60個,解決就業(yè)169人,實現(xiàn)網銷1.66億元。
(三)脫貧攻堅能力顯著提升。貧困群眾在黨和政府、社會各界的大力幫扶下,精神面貌變了,不但有了干勁,而且對未來美好生活充滿了信心,脫貧的精神動力更強了。在第一書記和駐村工作隊的幫助下,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zhàn)斗力得到加強,農村治理水平得到提升。
(四)貧困地區(qū)干部作風明顯轉變。脫貧攻堅帶來了干部作風大轉變。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需要落實到一家一戶,脫貧攻堅讓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在一線了解實情,離群眾更近了,了解的問題更實了。幫扶干部履行幫扶責任,讓干部同困難群眾融為一體、打成一片,成了共同脫貧致富一家人,黨在人民群眾心中威望更高了。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對決算軟件全審所提示的3個“有錯調整,無措保留”的說明:
1、“助學金科目一般為學校使用科目,其他單位使用請核實”。我辦2017年對貧困戶家庭的在校學生開展“雨露計劃”,資金實際用途是教育助學,在決算統(tǒng)計項目表上只能使用該科目予以反映。
2、“當報表類型=“0”(單戶表)且新報因素=“0”(連續(xù)上報),資產負債簡表的流動資產年初數(shù)>0”。2016年我辦決算流動資產的確為0,該提示不能修改。
3、“一般單位應有辦公用房或業(yè)務用房資產,有特殊情況請說明”。我辦于2016年從原縣農辦單列出來,新成立為正科級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縣國資辦將原計生局辦公樓劃歸我辦使用,但并未移交資產權屬,故賬內無辦公用房資產,也無法估值填報。
五、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業(yè)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yè)單位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資金”、“上級補助收入”、“事業(yè)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使用基金。
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年末結轉和結余資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fā)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要延遲到以后年度按有關規(guī)定繼續(xù)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務而發(fā)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yè)發(fā)展目標所發(fā)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
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zhàn)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岳陽縣扶貧開發(fā)領導小組辦公室2017年部門決算表格(見附件)